各镇(乡)、市直正科级以上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经市委研究同意,决定在我市遴选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人选1名。根据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、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、不断提高我市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,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,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,坚持公开、民主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真正把那些党性强、品德好、能力优、一心为公、埋头苦干、公正廉洁、群众公认度较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,为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遴选范围
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,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。
三、资格条件
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基本条件外。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
(一)具有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的人员,需具备下列条件:
1.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
2.年龄:男50周岁以下,女45周岁以下;
3.任副科级2年以上;
4.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;
5.身体健康。
(二)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,需具备下列条件:
1.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
2.年龄40周岁以下;
3.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
4.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,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在相应职级(正科级)担任领导职务3年以上;
5.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;
6.身体健康。
以上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:
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2.正在党纪、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;
3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遴选程序
1.报名。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7日。各单位要通过一定方式发布公告。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。(报名表附后)
2.组织推荐。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及资格初审后,于2013年1月8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人选。上报材料包括:单位推荐人选的请示、会议记录复印件、被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及学历证明、相关任职文件。
3.资格审核。2013年1月10日前,市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严格把关,将符合条件的人选上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,取消遴选资格。
4.确定面试人员。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党委(党组)推荐人选情况,确定面试人员:①如报名人数6人以上(含6人),全部参加面试。②如报名人数少于6人的,则取消该职位的遴选。
5.面试。面试采用专题发言进行,设立候考室和考室。面试顺序根据抽签确定,面试人员进行8分钟的发言。面试考官组由市四套班子部分领导,以及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编办、市人社局等有关领导及市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等组成,人数不少于30人。面试当场公布分数。
6.民主推荐。根据面试成绩,按应选名额1: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民主推荐环节人选。由市委组织部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,汇总后上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7.确定考察对象。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民主推荐情况,按应选名额1: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,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差额考察。
8.公示与考察。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,并按程序组织考察。同时征求纪检、计生、公安、检察及综治等部门意见。
9.研究提出人选方案。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和职位需要,按应选名额1:2的比例提出任职建议人选,经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,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。
10、决定任职人选。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考察情况的汇报,讨论并进行差额票决,按应选名额1:2的比例进行差额票决确定任职人选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领导。成立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,由市委副书记廖敬华同志为组长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林志坚,副市长欧阳海龙,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唐荣伟同志为副组长,市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黄伟杰,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任祥,市编办主任陈德强,市人社局局长欧阳俊威同志为成员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,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。
2、规范操作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,认真履行程序,严格审核把关,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。竞选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。
3、强化监督。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,有关纪律要求,参照严肃换届纪律的“五个严禁”、“五个一律”的规定执行。监督举报电话:12380,监督举报电子邮箱:lzgbjd426@163.com。
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中共连州市委组织部
2012年12月25日